寂静回声 发表于 2024-10-4 09:32:05

国内的大多数AI出海创业 很多都离不开裤裆那点事

这阵子App出海圈子有个热门话题:某某AI出海团队被抓啦!前几天太忙了,根本没时间嗑瓜子,今天决定来嗑嗑。
某出海创业团队,在海外注册公司建立了一个海外AI站点,提供的是“AI生图”服务。
这个“AI生图”服务,大概率是和SQ关联的。而且团队老板因为流量焦虑,在引流的时候宣称点居然是“换脸+脱衣”的方式。
于是被叔叔们按“属人管辖”原则跨地拘捕。
剧情挺简单的,某书和公众号都有律师写的文章,最终检察院以“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允许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但是我实际上读了小红书上某个律师的帖子后,我越看越闻出一种奇葩怪异的味道。
从帖子内容看,这家公司的老板该为自己的不走运和幼稚买单。
不走运的地方,就不说了,确实人点儿背的时候,吞口水都呛喉咙。
但这里想说的是公司“认为”的部分。
“涉案公司仅是希望通过擦边的方式进行引流,所以宣传上称可以换脸、脱衣等功能,公司认为这种尺度的照片在美国很常见、也不违法,于是就这么去做了。”
对这个“公司认为”,我脸上挂着一个大大的问号,甚至不知道从什么角度吐槽合适。毕竟从至少 2012 年起一波又一波干出海业务的团队算起,居然还有人对出海合规的理解这么浅。足以让我感到出海义务教育刻不容缓。
根据《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好长)的条款的描述:
互联网站不得登载和传播淫秽、色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的不良信息内容……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这个禁止传播,可不管你是在国内传播,还是国外传播,可不管你在国外的法律规定合不合法,同时也不管你传播的对象是不是中国公民。

咬文嚼字的事我就不干了,关于怎么界定淫秽色情的具体七条定义大家可以自行翻阅。我只想说明一个事情,这个公司试图“通过擦边的方式进行引流,所以宣传上称可以换脸、脱衣等功能”。我们让叔叔通过最普遍的尝试来判断,你就说他们会不会认为这算宣传淫秽色情,我怎么看都觉得起码算是“有重大嫌疑”。
所以,公司辩称的所谓“认为这种尺度在美国很常见、也不违法”,就更令人吐槽不能了。作为人和身份都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去海外做 “海外某个地区合法,但在中国按规定不合法” 的事情,就觉得自己业务合规了,是这么理解的吗?这不是自欺欺人和掩耳盗铃了吗?

另外一点,不要老觉得请了律师有了意见背书,业务就安稳了。

像帖子中律师说的,经过研究,这样的案例应该“不构成刑事立案”。
但是这个律师的话,更精确的描述的话,应该是 “违法以上,入刑未满” 才对。更好的表达就是,“还好还好,你离坐牢还差半步”。
而且这是事情的重点吗,我觉得也不是,因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但重大嫌疑还是在的。甚至连当前的判决书都写了:“需要继续侦查”。
等创业者被作为 “嫌疑人” 带走,去小黑屋呆满了十天半个月,最后保释外出,就算不构成刑事立案,我就不信他不会为自己当初特别优质的风险意识悔得肠子都青了。
因此,回到本文的标题,我这个标题确实有点儿耸人听闻,但我自认为说的比较严谨了:国内的大多数AI出海创业,从现实层面几乎就等同于灰产。
当然,这么说多少带点悲观色彩,其实实际情况,对大部分开发者也没那么糟。但我觉得这点意识还是得有,就是真的做这行的开发者,起码要知道自己的业务在合规层面上存在站不住脚的地方,你只有承认了现实和风险,才会戒慎恐惧,如履薄冰。而不是每次遇到这类话题就带着厌恶和不屑,自欺欺人。


点评
但是这个案例却无形中证明一件事,就是美国政要对TikTok的担心是对的,在海外的中国子公司也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TikTok绝对不会出现对中国政府不利的视频,这就是美国政要质疑的,那么巧吗。

373527271 发表于 2024-10-4 23:46:23

弱弱的问一下,海外的字节跳动可以搜到1710事件视频,如果不能搜到,
美国政府关停这个APP也是理所应当的。

天火蓝绝 发表于 2024-10-5 19:27:23

国内AI还好意思出门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内的大多数AI出海创业 很多都离不开裤裆那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