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不配双休”风波,沉默真是最优解?
近日,一段求职对话截图引发众怒:中国人寿某HR在招聘平台嘲讽求职者“本科也配要双休?”,迅速引爆舆论。网友指出,双休是《劳动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与学历无关。涉事平台已对HR警告处理,但中国人寿至今未回应。此类现象并非孤例——从三森印刷到多个行业,“单休默认化”已成潜规则,而劳动者权益意识正加速觉醒。在此背景下,企业的沉默,究竟是舆情应对的“稳妥策略”,还是回避问题的“风险积累”?
双休从来不是恩赐,而是法律底线。《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双休是法定标准,不是企业施舍的“高阶待遇”。将学历与休息权挂钩,等于宣称“低学历者不配守法”——这不仅是歧视,更是对法律的公然嘲弄。更讽刺的是,这种思维竟有现实土壤。数据显示,当前中国真正落实双休的企业仅占约15%,单休企业高达65%至70%。金融、零售、物流、制造等行业普遍以“运营需求”“成本控制”为由推行单休,甚至将“接受无休”作为筛选“忠诚员工”的潜规则。某些企业把加班美化为“奋斗”,把守法等同于“躺平”,早已偏离了健康的用工文化。
他们忘了,劳动者不是消耗品。当HR用“黑名单”威胁求职者时,真正该被拉黑的,是那些把违法常态化的公司。年轻人开始用脚投票:晒聊天记录、拒买非双休企业产品、在社交平台集体声讨。这不是矫情,而是对尊严的捍卫。
前不久刷视频
说是当当员工加班每月平均149个小时 被劳动局处罚
结果是罚了1w多块钱;
不对,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我觉得劳动法和个人破产法就是为了加入WTO临时搭的一个法,所以一直也都是应付了事。。。。 747282747 发表于 2026-1-27 17:13
我觉得劳动法和个人破产法就是为了加入WTO临时搭的一个法,所以一直也都是应付了事。。。。 ...
从来没有实施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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