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回声 发表于 6 天前

杀猪也要收税

最近陆续看到极个别屠宰场收到税务事项通知,要求对代宰、屠宰加工费缴纳增值税。数量其实并不多,但几乎每出现一起,都很容易成为新闻。
一个屠宰场替养殖户杀猪,每头收几十、上百元加工费,即使全部征起来,对地方财政也是微乎其微。
更何况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在企业所得税上本来就有免税政策。

为什么一项存在了几十年的税法规则,过去很少被认真执行,现在却有人开始愿意执行到底?
从法条上讲,税务机关当然找得到依据。养殖户把猪送到屠宰场,猪还是养殖户的,屠宰场只是负责宰杀、分割并收取加工费,在增值税上属于加工劳务,应当征税。

一头猪从养殖户出来,经过屠宰场变成鲜肉,再进入批发零售环节。国家长期对农产品给予税收优惠,鲜肉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也免。偏偏就在“把猪变成肉”这个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因为法律形式上属于委托加工,要从那一点加工费里单独抠出一道增值税。
前后都在免,中间突然征;肉本身免税,把猪变成肉却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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