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不同行业以企业资产、营业收入、从业人数划分中小微企业。以零售业为例: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以下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为中型企业,否则为小微企业。基于这一分类,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于2015年7~9月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为对象的中国小微企业调查(China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 Survey,CMES),样本覆盖全国28个省份(不包括新疆、西藏、青海、港澳台)、80个县(区、县级市)、240个街道/乡镇,共收集5600余份有效样本。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作为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吸引优秀人才是让很多企业主头疼的问题。根据CMES的数据,2014年38.4%的小微企业存在招工难问题。与此同时,保证人才的稳定性也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核心要素,而现实情况是小微企业人才的流动率并不低。根据数据,2014年小微企业的员工招聘率为19.7%,即100个员工中约20人为新员工,并伴随着大量的员工辞职,辞职率为13%,即100个员工中13人辞职,二者相比仅7人留在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