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荟萃山庄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02|回复: 2

广州市住建局:严禁过激手段驱赶承租人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7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74079
发表于 2020-12-11 12: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部分长租公寓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造成“爆雷”“跑路”的问题,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住房租赁纠纷调处指引的通知》。《通知》为出租房屋权利人和承租人制定了维权方式,并提倡双方重新建立租赁关系。同时《通知》强调,房屋权利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纠纷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在承租人已经足额支付租金的租赁期限内,必须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承租人腾房。承租人未搬离之前,房屋权利人不应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过激行为强行驱赶承租人搬离房屋。承租人如遭遇强行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违规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措施驱赶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尚在存续期内的承租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5

主题

4013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8212
发表于 2020-12-11 13: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说,可以用温和的手段赶人?

比如说,这边以谈如何解决问题的名义约你出来,那边把你的东西全部拿到外面来,再把锁换了,等你回去后,发现进不去了
吃,懒,躺,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82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179
发表于 2020-12-11 16: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机械荟萃山庄 ( 辽ICP备16011317号-1 )

GMT+8, 2024-11-17 20:30 , Processed in 0.15745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