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布斯与其同伙——72岁的克利兰(Brian R. Cleland)及60岁的格里贾瓦(Carlos A. Grijalva)——在洛杉矶建立并运营多家空壳公司,表面上从事口罩及个人防护装备销售,实际用于掩护非法资金。
在获得失业补偿资金后,这些钱被转移至由这三名耆老控制的公司。例如,金通过Ample International和Jin Commerce两家公司,从身份盗窃受害者账户获取超过1200万美元的失业救济金。
此外,他们还通过ACH系统转移了身份盗窃受害者账户的逾4500万美元,该资金大部分流入五家由克利兰、格里贾瓦控制的公司。之后,这五家公司再进一步分流资金:超过3000万美元转至金的公司;约600万美元则转至金的另一同伙控制的公司。
这一层运作的本质,是将“非法来源资金”伪装为企业正常营收,完成初步洗白。